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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第36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6月20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2020年以来北京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北京法院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惩态势,2020年以来,毒品犯罪分子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34人,重刑率达20.5%,高出同期其他刑事案件10个百分点,对震慑、遏制毒品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介绍,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其中一审978件、二审147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1143人。毒品犯罪总体得到有效遏制,禁毒斗争形势整体向好。
从毒品犯罪涉及的罪名看,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仍然猖獗,此类犯罪占比86.8%;从涉案毒品种类看,正趋向多元化。相对于大麻、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氯胺酮、合成大麻素、卡芬太尼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后来居上、不断攀升,呈现一、二、三代毒品叠加交织的局面。新精神活性物质不仅种类繁多,毒理作用比传统毒品更加强烈,具有很强的成瘾性,而且经常伪装成电子烟、邮票、糖果、巧克力、饮料等,迷惑性更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从犯罪手段看,网络化态势明显。近七成的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毒品犯罪正在向大学校园渗透。据统计,近三年来北京法院审结的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对象多为大学生群体,涉案人员平均年龄为24.5岁,毒品犯罪向大学校园渗透加剧的现象亟须引起关注。例如,丰台法院审理的3起跨省贩卖“电子烟油”关联案件中,5名被告人均在18岁至25岁之间,其中4名为在校大学生。
通报会上发布的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包括北京法院审结的首例贩卖大量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及烟油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2021年8月2日9时许,某公司职员王某某以1400元价格向田某(另案处理)贩卖“上头”电子烟及烟油,并以“闪送”的方式交付。当日16时许,民警在北京市海淀区田某家中起获上述物品,经鉴定,电子烟及烟油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次日11时许,民警在朝阳区将王某某抓获,并起获含有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及罐装烟油。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万元。
北京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肖江峰介绍,合成大麻素作为新精神活性物质,系第三代毒品,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由此诱发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屡有发生。其多依附于电子烟、糖果、饮料等常见消费品,伪装性、欺骗性极强。该案中,王某某作为北京地区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制品的重要代理,不仅囤货数量大,且积极在餐厅、KTV、健身馆等公共场所推销,危害巨大。
在另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中,王某某多次采用口含的方式,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带出用于治疗的美沙酮口服液留存,非法持有、吸食。考虑到王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系再犯,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肖江峰介绍,该案是一起用于医疗用途的管制麻醉药品外流导致的毒品犯罪案件。王某某作为班车司机,多次吸食毒品,易引发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通过这起案件,法院也提醒医疗机构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要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麻精药品使用的管理监督,防止管制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及公众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