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2023金融界高质量上市公司城市行系列——上海站”活动在复星国际外滩金融中心顺利召开。本次活动由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承办,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作为支持单位。
活动围绕“ESG披露能否成为上市公司IR管理的有效途径”主题,邀请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可持续金融学科学术主任邱慈观、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光、复星集团副首席战略赋能官张翼飞、中信建投多因子与ESG策略研究员陈添奕担任主旨演讲嘉宾,吸引近50家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高管齐聚一堂,共同探讨ESG报告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如何更好地有机结合,助力企业进一步做好ESG信息披露工作。
(相关资料图)
上市公司环旭电子(601231.SH)加入了由金融界联合金融机构、研究院所以及上市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美丽中国ESG研究联盟”,并成为联盟成员单位。在现场,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秘书长江欢欢为环旭电子董秘史金鹏颁发联盟证书。
图片说明: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秘书长江欢欢(左)
授予环旭电子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右)联盟证
“公司碳排放包括‘范围3’,而且按照范围3规定的15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史金鹏在交流研讨环节的发言引来现场的热烈掌声。据了解,在ESG报告中按照范围3进行碳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比例不足1%,能够完整披露范围3信息的公司更是凤毛麟角。
“范围1”“范围2”“范围3”是指由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与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共同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reenHouse Gases Protocol),其中将碳排放根据来源分为三个范围,为盘查/核查提供指导。
范围1(直接排放):企业直接控制的燃料燃烧活动和物理化学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典型的范围1涵盖燃煤发电、自有车辆使用、化学材料加工和设备的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间接排放):企业外购能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电力、热力、蒸汽和冷气等;范围3(价值链上下游各项活动的间接排放):覆盖上下游范围广泛的活动类型。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可持续金融学科学术主任邱慈观在本次会议上做主旨演讲时提出的研究结论,虽然国内上市公司对ESG披露有所增加,但是对于关键指标诸如“范围3”的披露,仍然是不足的。按照在范围1、范围2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披露的公司占全部A股的比例只有5.3%,这一数字与国际情况相差甚大。对于价值链上二氧化碳的披露(也就是范围3)的国内披露比例低于0.6%,而国际上是20%。
据史金鹏介绍,环旭电子自2010年起就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已经连续14年发布ESG相关报告。其中,环旭电子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提及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做出的贡献。
在环境层面,环旭电子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政策,采取低碳减排举措。在“中国上市公司 TCFD 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首次权威评估中,公司荣获 2022 年的最高评级 BBB。在社会面,持续员工关怀并推进社会参与活动以发挥企业影响力,进而实现全球伙伴关系,2022 年实现了每股社会贡献值注人民币 3.77 元;在治理面,秉持维护股东权益、强化营运风险管理及落实信息安全管控达到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史金鹏表示,环旭电子持续发布ESG报告得益于大股东的要求。资料显示,其母公司是台湾日月光集团,为纽交所和台交所上市的全球最大半导体制造服务公司之一。
关于圆桌讨论期间的热议话题“ESG报告是否帮助上市公司IR管理?”史金鹏对此是支持态度。“ESG报告内容比年报更丰富,因为年报披露准则有些东西是有条条框框的要求,ESG报告披露了大量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但是通过大量的非财务信息,可以帮助投资者从信息中发现蛛丝马迹。”史金鹏如是说。
史金鹏同时表示,ESG价值披露对日常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相关内容披露可以使得部门间沟通有据可依,甚至站在更专业的层面沟通,对于提高信息质量有帮助。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对于投资者了解企业有很大帮助。
本文源自: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